一、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,配备专职保卫干部和工作人员,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,制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,研究防范措施,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保卫工作指示和要求。 二、坚持对全体师生员工和保卫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,不断提高他们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。 三、不断进行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事故“四防”宣传教育,做到群防群治,特别要做好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、保密、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不受伤害。 四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,如:⒈机密文件、资料、试卷、图纸管理;⒉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管理;⒊现金、票据、有价证券的管理;⒋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物品和管制刀具的管理;⒌物资仓库管理;⒍学生公寓安全管理;⒎学院车辆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;⒏门卫值班巡逻;⒐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等诸项保卫制度。 五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度,对安全保卫工作有贡献者,要给予表彰、奖励,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者,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触犯法律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