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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帮助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 |
为帮助我院特殊群体就业,逐步建立帮助特殊群体就业制度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本办法所称的特殊群体,是指有就业意愿,但因经济条件、专业、性别等原因不能实现就业的毕业生,主要包括家庭贫困学生、部分困难的女生和长线专业毕业生。
二、凡属特殊群体人员,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,经所在系部核实,报学生处核准,到就业办办理登记手续。
三、本办法由就业部门牵头,学生处、团委、各系参与共同组织实施。
四、就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、多渠道促进特殊群体就业,并负责对特殊群体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,主要包括:
1、就业指导服务。帮助特殊群体人员转变择业观念,树立自主创业意识,帮助其确定适合自身状况的职业定位。
2、提供就业岗位服务。就业部门新开发的岗位中,对用人单位需要又适合特殊群体就业岗位,应优先推荐特殊群体就业。
3、就业能力培训服务。针对特殊群体部分人员就业能力偏低的实际,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能力培训,努力提高其市场就业竞争能力。
五、党、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帮助弱势群体就业工作,采取多种方法式,关心支持特殊群体就业,为其提供服务。
六、就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特殊群体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,对特殊群体中已经与新的用人单位有3个月以上的事实劳动关系的,以及领取了工商执照关已从事三个月以上个体劳动的,有稳定收入的,可终止对其的帮助。 |
| ※ 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|
| ※ 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管理制度 |
| ※ 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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